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编号:SZCJ2014-XC-T-029-A号: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货梯(带安装)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厂)前来参加谈判。
一、谈判编号:SZCJ2014-XC-T-029-A号
二、谈判内容:货梯(带安装)(具体见谈判文件)
三、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采购文件、图纸资料时间:自采购邀请函发布之时起至2015年1月14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四、谈判响应单位报名要求:
(一) 谈判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须为产品的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经销商(具有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唯一的专项授权书)。
三) 电梯设备生产厂家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 (含明细表)( 其中包括:载货电梯( 曳引式货梯C级)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二)谈判响应单位报名材料要求(以下所有有效材料应加盖报名单位名公章):
1 、谈判响应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2 、所投电梯设备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唯一的专项授权书及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代理经销商须提供)
3 、 电梯设备生产厂家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 (含明细表)( 其中包 括: 载货电梯( 曳引式货梯C级)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 、提供谈判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企业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谈判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谈判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材料如有伪造或虚 报,则谈判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为保证项目质量,本次谈判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各谈判响应单位在确认参与谈判后必须在2015年1月14日17:00前将谈判确认函传真至本公司,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谈判响应文件。
五、谈判时间、地点:
1 、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1月15日13:30(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
2 、谈判时间:2015年1月15日13:30(北京时间)。
3 、谈判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会议室(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
六、谈判保证金及采购预算:
1 、谈判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2 、缴纳方式:谈判响应单位交纳的谈判保证金必须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6时前,以谈判响应单位的名义,按以下条款的规定缴纳至谈判采购文件指定账户;或者仅限汇票、本票的形式带至谈判现场在谈判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如为现金解款的,需在谈判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现金解款单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响应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仅对按上述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供应商开具“谈判保证金收据”。
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 号: 30100188000004892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谈判响应单位名称、标号、金额
财务室联系 人:施紫秋 电话:0512-65232892
3 、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380000.00)
七、联系单位:
采购单位: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斌 联系电话: 0512-66187593
谈判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晓芹 联系电话:0512-65238891/65238816 传真:0512-65238892
联系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政编码:215002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 勘察现场:
(1)谈判响应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投标需要,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谈判响应单位自己承担。
(2)招标代理机构向谈判响应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代理机构现有的并认为能使谈判响应单位可利用的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对谈判响应单位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
2.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uzhou.gov.cn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jiangsu.gov.cn 、《城市商报》上发布,敬请留意!
相城区财政局采购办监督电话: 0512-67591006
请各单位领取本次 竞争性谈判 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
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编号:SZCJ2014-XC-T-029-A号: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货梯(带安装)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厂)前来参加谈判。
一、谈判编号:SZCJ2014-XC-T-029-A号
二、谈判内容:货梯(带安装)(具体见谈判文件)
三、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采购文件、图纸资料时间:自采购邀请函发布之时起至2015年1月14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四、谈判响应单位报名要求:
(一) 谈判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须为产品的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经销商(具有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唯一的专项授权书)。
三) 电梯设备生产厂家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 (含明细表)( 其中包括:载货电梯( 曳引式货梯C级)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二)谈判响应单位报名材料要求(以下所有有效材料应加盖报名单位名公章):
1 、谈判响应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2 、所投电梯设备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唯一的专项授权书及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代理经销商须提供)
3 、 电梯设备生产厂家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 (含明细表)( 其中包 括: 载货电梯( 曳引式货梯C级)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 、提供谈判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企业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谈判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谈判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材料如有伪造或虚 报,则谈判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为保证项目质量,本次谈判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各谈判响应单位在确认参与谈判后必须在2015年1月14日17:00前将谈判确认函传真至本公司,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谈判响应文件。
五、谈判时间、地点:
1 、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1月15日13:30(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
2 、谈判时间:2015年1月15日13:30(北京时间)。
3 、谈判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会议室(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
六、谈判保证金及采购预算:
1 、谈判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2 、缴纳方式:谈判响应单位交纳的谈判保证金必须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6时前,以谈判响应单位的名义,按以下条款的规定缴纳至谈判采购文件指定账户;或者仅限汇票、本票的形式带至谈判现场在谈判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如为现金解款的,需在谈判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现金解款单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响应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仅对按上述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供应商开具“谈判保证金收据”。
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 号: 30100188000004892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谈判响应单位名称、标号、金额
财务室联系 人:施紫秋 电话:0512-65232892
3 、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380000.00)
七、联系单位:
采购单位: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斌 联系电话: 0512-66187593
谈判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晓芹 联系电话:0512-65238891/65238816 传真:0512-65238892
联系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政编码:215002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 勘察现场:
(1)谈判响应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投标需要,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谈判响应单位自己承担。
(2)招标代理机构向谈判响应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代理机构现有的并认为能使谈判响应单位可利用的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对谈判响应单位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
2.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uzhou.gov.cn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jiangsu.gov.cn 、《城市商报》上发布,敬请留意!
相城区财政局采购办监督电话: 0512-67591006
请各单位领取本次 竞争性谈判 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